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时间:2020-10-30 16:52:27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在采购时我们一定要签订采购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签订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详情请看下文。

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一、卖方的资信调查

  由于设备或材料采购合同事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卖方的资信进行调查或有所了解,一般不宜选注册资本低或地处偏远地区的小公司或私人独资企业。建议采购方谨慎选择卖方,尽可能选择资信好、近距离的交易对象。

  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采购合同一般对所要采购的设备或材料要求比较高,要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且将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技术资料和图纸)细化作为合同附件,以便减少合同风险,达到交易目的。如果不便细化,并且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只需在合同中注明“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以较高者为准”即可。

  三、付款

  作为采购方,付款是合同的主要义务。为了顺利地达到交易目的,防止卖方拿到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我们必须有技巧地设计合同的付款条款。较为安全的方式是将付款和卖方履行主要义务的进度和货物的质量挂钩。我们认为采购方可以采取以下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可支付给卖方一定的预付款或定金,预付款或定金应当在审查对方资信后付出,如对对方资信不完全确信,建议将预付款或定金适当降低,一般以合同总价款的10%为宜。

  2、货物全部运抵采购方现场指定地点,经开箱验收合格后,卖方向采购方出具该合同价的全额发票,采购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3、货物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4、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 方全额返还质保金给卖方(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或投入使用时起算。

  四、交货

  这是卖方的主要义务,卖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采购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这个过程中,采购方需要注意的是:

  1、明确具体的交货时间,以及货物是分批提交还是一次性提交,确保所有货物在运至约定的地点时,才开始履行主要的付款义务。最好不要在合同中约定模糊不清或有选择性的交货时间。

  2、明确具体的交货地点,选择交货地点的运输路线要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到达。在我们的顾问单位中曾经就出现这种纠纷,卖方认为,根据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因为有段公路有故障,车辆无法通过,所以无法将货物按时送到。因此,在选择交货地点时,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车辆能否顺利到达的问题。

  3、明确货物的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的承担。根据约定的交货时间以及货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费用由谁来承担。

  五、技术服务

  在采购合同中,购买某一设备通常是与使用该设备的技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双方往往会约定技术服务条款。:

  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卖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且不得分包或外购,如经发现即刻终止合同,并不予以支付任何款项。 3、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4、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至于技术服务费用,则通常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例如使用“本合同价为不变价,包括设备、技术资料、税费、运杂费、技术服务费、更换修理费等一切涉及到本合同卖方履行义务而由买方支付相关费用”这种价格条款

  六、检验

  一般而言检验分为工厂检验和现场开箱检验,在工厂检验环节主要注意要求 供货人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对现场开箱检验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大家注意:

  (一)程序问题:对于非运抵现场的货物,一般在运输目的地就应与买受人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材料由于出卖人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出卖人委托买受人修理损坏的设备材料,所有修理设备材料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二)检验的效力:现场检验是对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要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初步认定,尽管没发现问题或出卖人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出卖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这里就要说明三个期的问题,即检验期、质量异议期和质保期。所谓检验期,是到货以后对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一个初步判定的时间,但是很多货物如机器设备是需要在使用后才能发现检验中未能发现的问题的,这就需要给购货人一个合理的期间对初步检验中未发现的质量问题异议;而质保期,又称三包期,是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购货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免费修理、更换的期限。通过这个三个期限的约定,购货人才能得到切实的质量保证。在合同中,可以将付款和检验、质量异议期结合起来进一步保障采购人利益,如前所述在合同签定后支付预付款,检验合格后支付部分货款、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量异议期结束后支付。

  (三)要有力的主张在检验过程中的有关权利。检验当中也会涉及很多权利义务,费用开支和经济损失等,因此在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注意有力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由于出卖人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材料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经营为原则,因此对出卖人修理、更换的时间应作出限制,否则可要求承担违约金;再如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再如如果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七、违约责任

  在买方市场的今天,我们一般会认为采购方在采购合同中占优势地位,但是实践中却并不尽如此,采购方往往会因供方的迟延履行变为极为被动。

  另一方面,拟定明确的履行期限和严格的违约责任条款也是必要的环节,关于履行迟延的违约责任是采购合同谈判中不能退步的条款,毕竟在合同谈判阶段主动权通常是掌握在采购方手中,这些条款一方面可以作为事前的.预防,督促供货方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可以作为纠纷发生后有效的弥补措施,将您的损失降到最低。 实践中您可以这样制定您的迟延履行违约责任:

  1、约定占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由于迟延履行可能导致您工期延误,这样的后果要比对方迟延履行的后果严重得多,因此迟延交货的违约金比例要定得比迟延付款的违约金比例高,如合同约定采购方迟延付款,应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则可约定如供方迟延交货,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这样的不同比例在说明情况后对方也一般是接受的。 但是一味的提高违约金也不是很保险的做法。根据我国《合同法》114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即使在合同中约定很高的违约金,对方违约后也可以根据该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对违约金予以调整,现在重庆法院对于违约金一般掌握在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以防止当事人借违约金进行合同欺诈。所以,约定过高的违约金在这个制度下也是没有意义的,也不利于双方的谈判。

  2、要求严格的情况下还可以约定按日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甚至可以根据逾期的期限规定不同的违约金比例。我们在一份顾问单位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中规定迟延交货1周内,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的0.5%;迟交2周内,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的1%;迟交2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的1.5%;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3、规定迟延履行的最高期限,超过该期限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尽管有违约金保障,但如果供方一再的拖延交货,对采购方最终是不利的,采购方应给自己留有余地,保证即使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采购方能有时间找到新的供货方予以替代。因此,在合同中应该和对方约定,如果迟延交货超过多少天,采购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个期限应该采购方可以接受的回旋期限,即使耽误这段时间,采购方也可以找新的供货方订货,保证自己的项目或对第三人的合同不至于迟延。当然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约定的违约金。

  4、约定出卖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不解除出卖人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采购方的目的毕竟不在违约金而在货物本身,因此出卖人实际的供货才是采购方真正的需要。这项约定有利于防止出卖人因为某种原因不愿意向采购人实际供货而支付违约金予以替代的行为。

  5、签定补充协议时推迟供货期限时保留追责权利。某些情况下,虽然供货人已经履行迟延了,但采购人与供货人协商延长了供货人的交货时间,签定了补充协议,正如前面所述,供货人便可借此认为补充协议是对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但实际上采购人的本意只是在供货人已经违约的基础上另行指定一个宽延期限,并不是对其违约责任的免除。因此在签定补充协议的时候,采购人有权保留向供货人要求支付已经迟延期间违约金的权利。

  八、解约权

  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处所讨论的合同解约权是指单方解约的情况,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上。再次强调的是履行期限一定要明确,否则解除合同的基础就不存在了。

  拓展阅读

  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单位): ,电话:

  乙方(供货单位):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年 月 日****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

  合计(大写)¥

  免费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1、*****政府采购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附件: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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