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0-09-19 10:51:40 合同法规 我要投稿

什么是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导语: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它是经济合同的一种,那么什么是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

  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

  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

  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

  10)自愿和公平原则。

  自愿原则:首先,租赁当事人签合同时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其次,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一定意志自由。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

  11)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

  12)合法原则: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延伸阅读】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多长?

  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即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租赁期)为20年。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租赁期限仍为20年。不过租赁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亦不得超过20年,此20年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计算。

  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我国《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期限;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的习惯来确定;如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不过,对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若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即使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作了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租赁合同仍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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