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

时间:2020-11-19 14:24:49 合同法规 我要投稿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

  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些情形下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相关文章:

出租房屋出租合同范本12-12

最新的出租房屋合同10-28

房屋出租缴纳什么税08-25

出租房屋格式合同11-01

出租房屋的合同范本12-15

最新的房屋出租合同范本10-27

出租房屋的代理合同11-18

根本违约的情形03-22

个人房屋出租税率 房屋租赁税征收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