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

时间:2020-11-15 20:24:2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 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 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3 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在前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委托人唐某委托顺丰商行代其出售一台有市场定价的智能手机(3500元),商行认为该手机不错即自行买下,但在向唐某支付3500元的款项时,唐某提出商行不能自行买入该手机,并声称将不支付约定的报酬500元。对此,以下哪一选项分析是正确的?( )

  A.商行不能自行买入手机

  B.商行不能要求唐某支付报酬

  C.唐某可以不支付报酬

  D.商行可以自己买入该手机,并有权要求报酬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合同法》第419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据此可知,本题中,唐某在委托时没有提出相反的意思表示,行纪人商行可以将手机自己买下,同时可以要求唐某支付约定的报酬500元。

  行纪合同与委托销售的区别?特别是与隐名委托的区别?在题目中如何判断?

  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的,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根据题干中给出的信息可知,商行出售手机时应该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出售的,因此,此合同是行纪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

  2.隐名代理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1)介入权和选择权的主体和性质不同:

  隐名代理行使介入权的主体是委托人,选择权行使的主体是第三人;而行纪合同介入权的主体是行纪人,

  (2)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所导致的权利义务主体不同;

  行纪合同是由行纪人独立对委托人和第三人承担责任;而隐名代理它仍然是一种代理关系,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3)物权流转关系反映的所有权主体不一样;

  由于隐名代理仍是一种代理,在代理过程中不发生物的所有权因物的流转而发生转移至代理人的情形。

  而行纪合同中当物流转至行纪人手中时,物的所有权因物的转移而转移。当物流转至受托时受托人正值破产,此时委托人与受托人是行纪合同关系还是隐名代理合同关系对物是否纳入破产财产的处理有决定性的意义,此时对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

  (4)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而代理合同不一定都是有偿的。

  (5)隐名代理存在委托人只对代理人单方授权的情形而行纪合同必须是双方成立了委托合同。

  3.建议您对行纪合同和委托代理的各方权利和义务进行一下对比和总结,然后在做题时通过判断各当事人的关系来判断是什么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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