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合法性分析

时间:2020-11-18 14:37:46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民间借款合同合法性分析

  民间借款常常以一纸“借条”作为依据,那么,一份规范的借款合同相对借条到底好在哪?什么样的借款合同算是一份好的借款合同?好的标准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好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款合同合法性分析

  法律解析:

  一、借款合同概述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为出借人,接受货币的一方称为借款人。借贷行为本身是一种信用交易,出借人将钱交给借款人是以偿还为前提条件的,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借款合同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专业的信贷机构一般都会与借款人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般都包含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关于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读者可参阅本平台1月5日的文章《一文了解借款合同主要条款》。

  二、规范的借款合同相对民间的简单借条到底好在哪?

  各位读者思考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我们信贷机构平时用的规范的借款合同相对民间的简单借条到底好在哪?一般来说,信贷机构所使用的借款合同少则四五页,多则几十页,而民间最简单的借条可能就几十个字,比如有些借条的内容:“今借张三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两分,2016年2月10日之前归还。”非常的简单。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规范的借款合同相对民间的简单借条到底好在哪?笔者认为其好处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信贷机构的专业形象的反映

  一份专业的、规范的借款合同本身是信贷机构专业形象的反应,作为一家专业的信贷机构总不能拿一个简单的借条就做业务吧。有些机构为了更好的反应自己的专业形象,有时候会将相应的合同提前找印刷厂印刷出来。

  (二)让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最核心的价值就是把不确定的东西确定下来,让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明确。就借贷关系而言,借款合同可以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分为核心的权利义务与非核心的权利义务两部分。笔者认为:就核心的权利和义务而言,民间最简单的借条和信贷机构用的比较规范复杂的合同并无本质的区别。为什么这么说?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最核心的义务就是将借款按约定交付给借款人,其最核心的权利就是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最核心的义务就是按时还本付息。就这最核心的权利义务而言,二者之间是一样的,并无本质的区别。一个简单的借条就可以将双方最核心的权利义务也即借贷关系确定下来。信贷机构用的规范的合同相对于民间比较简单的借条只是让双方非核心的权利义务更明确,比如借款用途、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债务的范围、借款人的承诺和保证、检查监督权、借款人的主动报告义务、违约责任、展期、提前还款、争议解决条款等。

  (三)可增加对方的违约成本,并且便于出借人进行贷后管理和追偿

  再好的合同也不能保证对方100%守约,但是一份好的合同可以加大对方的违约成本,一般来说,借款人的违约成本越高,则未来还款的意愿会越强,违约率会更低。关于违约成本和违约率的关系,读者可以查阅本平台1月7日刊发的文章《一文了解违约成本和违约率!》。一份好的借款合同除可增加对方的违约成本外,通过一些条款的设计,尤其是一些非核心权利义务条款的设计,可以便于出借人进行贷后管理和追偿,比如关于检查权、债务范围和清偿顺序、争议解决条款等的约定。

  三、什么的借款合同算是一份好的借款合同?

  根据前面的分析,笔者认为一份好的借款合同主要看以下三个方面:

  (一)设计规范、用纸考究、字体美观、印刷清晰,能够反映信贷机构的专业形象

  无论是提前印刷出来的可重复使用的借款合同,还是临时打印的借款合同,都应满足以上的基本要求,这反映了我们信贷机构的`专业形象。

  (二)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尽量约定的明确具体

  不管是核心权利和义务还是非核心的权利和义务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比如出借人和借款人要约定清楚,主体不要出错,除金额、期限、利率这些基本条款外,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债务范围、借款人的承诺和保证、检查监督权、借款人的主动报告义务、违约责任、展期、提前还款、争议解决条款等。

  注意:有些信贷机构的借款合同篇幅很长,尤其是一些银行的借款合同,甚至有几十页,作为信贷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设计自己的合同,有的时候,合同弄得关于复杂不见得适合实际的需要。笔者会在本文后面附上一份简单版的借款合同(个人与个人之间),比较适合民间借贷。

  (三)通过增加前述一些非核心权利义务条款,增大对方的违约责任,便于出借人进行贷后管理和追偿。

  笔者认为,这一部分是一个好的借款合同最核心的价值。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来看一下整个信贷流程,如果是一家专业的信贷机构,签订合同是在召开完贷审会之后,贷审会通过之后接下来才是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合同签下来后就会发放贷款,发放贷款之后就进入到贷后阶段。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基本上就进入到了贷后管理阶段,如果对方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合同基本用不到,锁在柜子里就可以了,什么时候才会用到借款合同,那就是在贷后管理或到期对方出现违约的时候。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合同是约束小人,不是用来约束君子的。这句话严格意义上是有问题的,但对于我们信贷业务我认为在绝大多数时候是适用的。

  出借人最大的风险就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出借人相对于借款人处于优势地位,就签订借款合同而言,出借人应当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将一些有利于出借人的非核心的权利义务约定的更加明确具体,在约定中增加对方的违约责任的,增加便于进行贷后管理和追偿的条款,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算作一份好的借款合同。接下来对一些重要条款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