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0-07-05 09:47:1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买卖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买卖合同集锦六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需方):青海正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宛付贵乙方(供方):黄圣关大队一组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砂:中砂;石子:0.5~4.0cm);

  二、甲方在需要时间:甲方在急需时间为预约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预约时间内到货(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货单价:经双方协商的认定价,中砂: 元/m3;石子: 元/m3;到货地点瓦松路S301一标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双方协定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

  五、卸货验收方式: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派指定人员收方。

  验收方式在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人员开据收方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如不及进供货,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责任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经双方已定,如有不妥双方协商再行补充,本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林地内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议特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承包林地内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采伐,四界以林权证为准,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买甲方树木价人民币 元整( 000.00元)砍伐到一半时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从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在201 年 月份砍伐完毕,越期不得继续砍伐。

  四、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合法的出售手续,甲方提供相关配合。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并办理合法的运输手续。

  五、砍伐过程中所有的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进场施工不得损伤他人树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树木。因放成材树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树木买卖的相关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收树木价款为净得价款。此协议自双方鉴字后生效,双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和纠纷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委托人):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 ?:5600 元;

  2、运输费用: 0 元;

  3、安装费用: 0 元;

  合计:人民币: 伍仟陆佰元 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 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1、甲方按照规定如期交付货款。

  2、 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 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 当 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 元)。¥:3400 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 甲方责任:

  1、 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 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 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 有损坏者接受退、换。

  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 附加条款:

  1、 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 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

  全款。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 方: 乙 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帐号: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 22 日

买卖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门面买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本门面买卖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门面买卖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门面买卖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门面买卖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门面买卖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门面买卖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门面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门面买卖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七、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门面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门面买卖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原因本门面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照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的门面转让费标准补偿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八、门面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门面买卖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门面买卖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门面买卖合同附件,是本门面买卖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门面买卖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5

  立契约书人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xx元整,次级品每组xx元整,合计xx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x市x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xx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xx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营业执照号码:xxxx年x月x篇二:陶瓷产品购销合同

  陶瓷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

  合同签订地址:南宁市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以后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供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产品资料。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其它费用由需方负责。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根据合同的产品规格、数量,按国家gb/t4100-1999陶瓷砖标准验收。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当场与供方商谈更换,否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定金,剩余货款按每次所到货的实际数量全部进行结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

  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 货 件卖予乙方,约定年月 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款予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合同,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 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期不交货又未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告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 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可以约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实际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计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规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更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甲方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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