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时间:2020-11-13 16:05:24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容积率: %绿地占有率: %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一、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房屋外观整齐统一,标志明显;

  2、设备运行正常及安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到位,达到规定的运行及使用安全标准;

  二、清洁管理

  1、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8小时保洁;

  三、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按时修剪、养护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

  1、交通指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2、24小时定岗和巡逻;

  3、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制度、确保小区安全;

  五、档案资料

  1摆放整齐有序、管理不遗失;

  六、其他服务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第五条 物业的公共部位和专有部位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高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领取钥匙前履行交纳义务。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对物业服务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全额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批评、警告、制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

  7、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应在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 的标准计算。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将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二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五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2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

  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

  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 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3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庆昊方·华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座落位置 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妇幼保健院;

  南至 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

  西至 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

  北至 世纪大道 。

  容积率:1.2 %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 元/月.平方米;

  注: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20xx年月日 0: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1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4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安岳县居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如诗美地(三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如诗美地(三期) ;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

  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5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1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 2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 3 -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 区/县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 4 -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6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臵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7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臵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容积率: %

  绿地占有率: %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费用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1、开办费用: ;

  2、前期介入费用: ;

  3、接管验收费用: ;4、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 。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二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五条 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 7、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8、 。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 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12、 。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条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应在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 的标准计算。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将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首届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与业主按照本合同的的约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另一份报送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 。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粪池个; 4、污水井个; 5、雨水井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个; 8、水箱个; 9、电梯部; 10、信报箱个; 11、消防设施; 12、公共照明设施; 13、监控设施; 14、避雷设施; 15、共用天线;16、机动车库个 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 接待

  1、 ;

  2、 ;

  3、 。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 ;

  2、 ;

  3、 。

  三、 清洁管理

  1、 ;

  2、 ;

  3、 。

  四、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 ;

  2、 ;

  3、 。

  五、 安全防范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8

  委托方:六盘水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六盘水都来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恒利·城市先锋 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恒利 · 城市先锋 物业类型:商住

  坐落位置: 六盘水 市 市场 路号

  至:东:

  西:

  占地面积:8250㎡建筑面积: 80800㎡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中相关名词的定义,其中包括:

  1、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2、楼宇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楼宇内部,由整幢住宅楼宇的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楼宇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天井、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指本小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户外公共使用的和楼宇共用部位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电视天线、用电线路、避雷装置、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广场、池塘、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设施等。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

  6、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7、维修基金:是用于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改造、更新(含建筑外墙面更新)及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紧急故障处理的专项费用。

  第三章委托管理内容

  第四条楼宇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道路、池、沟渠、井、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 本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泊秩序管理。

  第十条 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检查、出入执勤管理。

  第十二条 管理、保存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本小区工程图纸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由乙方接受委托有偿提供维修、维护服务。

  第十五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针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

  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 停车管理服务费、二次供水加压费 、 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契约》、《物业使用守则》及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要求恢复原状、要求整改、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进行法律诉讼等处理措施。

  第四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

  1、 自年月月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履行并应于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续签本合同。本合同期满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合同的,应于本合同期满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日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同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临时管理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出租合同》的附件之一,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和履行。

  2、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6、确保交付乙方管理的房屋及楼宇共用部位和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等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维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7、采集归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的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缴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10、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2、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管理业务。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7、负责编辑年度物业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9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0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汽车泊位:

  2.0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三 年(因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建设,具体合同起止期限以每期竣工交付业主之日起至满三年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1.0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5车辆停放管理。

  1.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 。 / 。

  2.0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0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

  由双方另行商定。

  4.0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前期售楼部物业服务管理。由乙方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并

  负责提供物业所需装备;由甲方承担售楼部日常物耗并负责提供物业服务人员住宿。

  4.1售楼部物业服务人员岗位、人数及需甲方提供的日常物耗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服务费用

  1.0物业管理服务费。

  1.1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

  1.2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电梯公寓: 0.60 元/㎡?月

  商业铺面: 0.80 元/㎡?月

  1.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

  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4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4.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

  1.4.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1.4.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1.4.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1.4.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1.4.6 办公费用。

  1.4.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4.8 法定税费。

  1.4.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5业主应于接房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非因甲方原因未接房的,从甲方

  公告通知接房截止日第二日开始计收)。

  1.6自甲方首次交房之日截止,售房率超过70%,即未售空置房率低于30%,乙方免

  收甲方未售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1.7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

  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8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

  论通过后执行。

  1.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元交纳滞

  纳金。

  1.10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半年第一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义务。

  1.11 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本物业公共财产和公众责任保险费。此费用若需发生,由业

  主自行承担。

  2.0车位场地使用费

  2.1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

  2.1.1 己售产权(使用权)式停车位(库)场地管理费:30元/月·个;由使用人向乙

  方交纳车位场地管理费。

  2.1.2 地面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足

  部分补贴。

  2.1.3地下停车位场地使用费;地下产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收取相关

  车辆场地停放费用,其利润分配方式为: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利润的70%归甲方,30%归乙方。未出租车位不计成本。

  2.1.4 临时停放的车辆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5非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6临时停放由乙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3.0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

  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4.0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费根据市场定价,由乙方向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收取。

  5.0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5.1房屋共用部位: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3公共绿地:

  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6.0关于交房后的水电费用

  6.1甲方向业主交房成功后(业主验房签字确认后),以业主室内计量表读数为业主

  应交水电费的计算起数。

  6.2如在物业保修期内,因保修事宜产生的费用,甲方负责追收。如果因业主(或使

  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追收。

  6.3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要,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水、电、气误差部分(总表与分

  表之间所产生的误差)以及计划外用水等按业主(租户)实际水电气使用量进行合理的分摊。

  7.0其他补充约定事项

  7.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能达到物业服务使用要求的物业管理用房。

  7.2垃圾处理费、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1.0乙方负责停车场收费及收益处理,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

  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2.0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

  方经营,经营收入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部份补贴。

  第六条、物业的承接验收

  1.0对于本合同签定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

  签定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2.0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等竣工验收资料。

  2.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2.3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2.4消防验收意见书。

  2.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2.6本物业全部房屋的产权测绘面积。

  2.7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3.0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评定等级

  均需达到合格)。并应依据建设部(91)年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验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委托乙方负责与甲方责成施工方协调,由甲方责成施工方返修,并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支出全部费用。如甲方责成施工方不配合或不能及时返修的,由乙方另行聘请专业队伍返修,相关费用由甲方留置的甲方责成施工方维保金中支出。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模板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花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重结构部位、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统、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用楼顶、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如商业网点、文体娱乐场所、幼儿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楼道、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8月15日时起,至20xx年8

  月15日时止(如到期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其它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则委托管理期限至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花园业主公约》

  《××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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