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之法律知识

时间:2022-07-03 01:40:08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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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房合同之必备法律知识

  租房应该掌握一点法律常识,避免租房纠纷和陷阱。衣食住行,不管身在何处,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对于离乡背井的人来说,来到一个新地方,不管是念书或工作,住,肯定是面对的首要问题。

签订租房合同之必备法律知识

  本地房价节节攀高,租房市场也被带动上升。移民涌入,需求激增,租金持续上涨,有房客就说,简直已成了屋主的市场。再加上相当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不少新移民、外来务工人员或学生,租房子过程中因此出现不少大大小小的烦恼。《新汇点》访问了一些个案,并请相关业者提供意见,希望给租房者一些参考。

  来自中国厦门的陈女士谈到在这里租房的经验,马上说:“我是有深刻教训的。”

  她2009年从南洋理工大学的学生宿舍搬到校外,房东是三个外国人,他们并非屋主,而是二房东。三个二房东用低于市场的月租,一次过预付了半年房租租下整套房子,再将空余房间出租给陈女士和其他两人。大家入住两个多月后,突然接到银行的通知信,信中表示,因为屋主拖欠银行贷款,屋子将于某月某日被收回。大家都很恐慌,联系屋主后,对方却答复说已经安排妥当,要他们安心居住。可是,想不到到了银行告知的期限当天,真的有人来收房,并限定所有房客两个小时内必须搬出。

  “我在洗头发,头发还滴着水就要忙着收拾东西搬家,真是狼狈。我们被迫到处借宿。”

  陈女士说,后来屋主无力退回押金,尽管有一纸合约,身在异国他乡的二房东,为了息事宁人只好吞下损失,他们也归还其他房客的押金,陈女士因此没有进一步的损失。

  有了这次经验,陈女士认为,租房子应该找大公司的房屋经纪,他们的房源多,也比较可以信任,租房比较有保障。她也说:“出门在外,切记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最安全的付款方式是按月缴付,有情况的话也只是损失一个月的租金。”

  陈女士经历并非独立案例,在新移民或来本地工作念书者当中,租房的困扰其实非常普遍。

  房客是否事先查问该房屋有否有合法出租的资格;是否核对屋主的身份;如果作为二房东,是否知道自己其实并没有权利二次出租房屋;向老乡朋友租房是否也同样坚持要有一纸合同;租房过程中如果蒙受损失,又如何投诉和挽回损失等等。如果你是租房者,这些问题你关注和了解了多少?

  以下是租房过程中,房客遭遇困扰的实例,《新汇点》也咨询了律师及房屋经纪的建议,配合当事人的事后反省,或许能帮助那些需要租房者,找到及拥有一个更安稳惬意的“家”。

  房租要量力而行

  Bryan是工程师,2004年从荷兰来到本地工作。他说:“刚到时,支付1200元就可租一套两个房间的公寓,现在我花1550元才租到一室一厅的小公寓,这还是优惠价。”因为他和房东已成为好朋友,才有这待遇,类似小公寓的市场租金已经是每月2200元至2500元不等。

  虽然已是“优惠价”,他还是觉得,房屋租金占收入的比例太高了。他告诉《新汇点》,同样来自荷兰的朋友中,有人就因为这里生活费用太高,又租了较贵的房子(因为没特惠价),最后觉得负担过重而决定回国。他也说,本地的租金比起荷兰的大城市的确要贵出很多。

  曾被二房东骗了押金的小悦,现在已是白领,她同样也感觉生活压力太大。她如今和男友共同租下一套洋房,再分租给朋友,没有从中赚钱,只是为了有个舒适的环境。

  小悦说:“5年前我和同学租个主人房,月租是650元,现在住的主人房是1300元。虽然说环境好多了,我们两人的收入也不错,可是还是觉得租金吃力。如果没有家人帮助,的确也很难再负担,有想过不如回国算了。”

  她承认的确可以租住更便宜的房子,但因为交通和生活品质各方面的原因,她决定还是维持现状。但是如果将来收入减少,或租金调高,或许就得量力而行了。

  你应该知道的:

  ■租客Bryan:“太高的生活费用,会减少本地对外来人才的吸引力。在新加坡工作6年的感受是,薪水的升幅跟不上生活费及房屋租金的飞涨。我们虽然是从欧洲过来的,却也只是普通工薪阶层,觉得辛苦离乡背井,赚到的只不过是在亚洲的工作经验而已。不过我们这些外来人当然也应该量力而行,有时候应该适当降低生活要求才能走得更远,不要给自己太多不必要的负担。

  ■房屋经纪Kristy Tan:“租金高,这是没办法解决的问题。租客如果不根据自己的薪水量入为出,一定会遇到困扰。更糟的是,如果和屋主签了合约,后来觉得不胜负担而要提早搬离,屋主有权利要求赔偿,租客也会损失押金。”

  当二房东的尴尬

  欢欢和姐姐搬到实龙岗的一套房子里,因为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也就没签订书面合约。她们谈好租金后,口头协议至少以同样租金租住一年。但几个月后,租赁市场房租上扬,屋主提出要加房租,或者要她们以较便宜价格租下整套。

  “我们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当上了二房东。这才知道当二房东可真不容易。屋主把家里一切设施的责任都交给我们,寻找合适的房客分租房间,更是麻烦不断。”

  她们当二房东的日子里,房客像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她们还要应付屋主定期不定期的视察,“屋主每天事情不断,租户也视我们为阶级敌人。虽说钱是省了些,可是却有操不完的心。”

  特别是有一次其中一个房客的东西丢了,搞得大家互相猜疑,又怪她们没有帮助解决,差点叫来警察。两姐妹后来只好在房租里给该房客补偿。

  “不过最终那个房客还是搬走了。现在我们只好又上网发广告,想省心又想省钱?鱼和熊掌哪能兼得?”

  两姐妹已经是永久居民,原本希望在公开市场购买二手组屋,有个自己的家,但随着政策的更改,现在她们这个希望也随之破灭了。

  就在笔者截稿时候,收到欢欢的短信,说她和姐姐已经决定辞职回国,二房东的岁月也快结束了,不知是喜是忧……

  你应该知道的:

  ■房屋经纪Kristy Tan:“两姐妹错在没有签订合约,这很不明智。不管是不是朋友介绍,白纸黑字的合约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口说无凭。她们如果签了合约,就不会有被加租或必须当二房东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