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广告位租赁协议

时间:2020-09-03 15:14:33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广告位租赁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物业广告位租赁协议

物业广告位租赁协议

  物业广告位租赁协议(1)

  甲方:XX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大厦(以下简称“大厦”)是由投资开发公司投资兴建、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物业管理的一个新型综合楼宇,一期工程由二座层欧式建筑及裙楼组成,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区域结构、区域环境为乙方企业、企业产品宣传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媒体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业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大厦位于某大街X号,楼高层,设客运电梯台,为商、办、住宅综合楼宇。

  第二条商业广告位租赁项

  位于大厦北楼与北裙楼过道路灯杆,数量根,尺寸为:(米)

  第三条商业广告位租赁期限

  自xxx年3月15日起,至xxx年6月14日止,计三个月。

  第四条合同期间费用支付

  广告位租赁费计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第五条甲方工作

  a)协助乙方进行广告体安装;

  b)协助乙方负责广告体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

  a)将广告内容制作效果图,报甲方审核;

  b)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c)负责广告体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d)负责广告发布期间载体安全工作;

  d)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第七条关子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物业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物业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满

  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届时,乙方按第七条之相关规定完成有关善后工作后撤场;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有关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甲方商业经营等需要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X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广告位租赁协议(2)

  甲方(出租方)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

  二、租赁期限: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10000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八、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广告位租赁协议(3)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承租的坐落 楼宇外墙进行广告牌建设及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及用途:

  1. 甲方将其承租的坐落 楼宇外墙约为 平方米交由乙方进行楼体灯箱广告牌建设及广告发布使用(见附位置图)

  2.乙方占用的用途为:商业广告宣传,形式为楼体灯箱广告牌。

  二、使用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

  1、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使用费为 元/年,使用费合计为 元整(RMB: 元)

  3、付款方式为由乙方在动工建设的当日,按照协议约定的以下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1)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动工建设的当日将首年度使用费交予甲方,此后每年度的使用费在上一年度期限届满前 日内交予甲方。

  (2)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所约定的使用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该广告位行政审批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出具的楼宇墙体使用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2.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乙方占用的楼宇外墙允许其他第三方使用。

  3.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不能因甲方人事调整及其他变动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4.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所需电源、单独电表及操作间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向乙方代收代缴电费。

  5.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甲方协助乙方监督广告媒体的运作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维护。

  6. 广告媒体建设期间,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创造有利的施工环境,安排好场地、用电及协助沟通的人员。

  7. 如该广告媒体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发布受影响,甲方应按每延误一天顺延一天该广告媒体占用使用期给予乙方使用。

  8. 甲方承诺,甲方将其承租的坐落 房屋外墙交由乙方进行楼体灯箱广告牌建设及广告发布使用,已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并认可本协议项下之约定内容。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占用使用费。

  2.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拥有该楼宇外墙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计划。

  3.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楼宇外墙转由第三方非广告性质使用。

  4. 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乙方因经营需要继续使用的,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另行签订协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

  5. 乙方在广告媒体建设期间,不得毁坏楼宇外墙的主体及结构。

  6.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广告媒体的设计、建设、安装、发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有权对广告媒体照明时间按照季节和广告投放单位的要求进行调整,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8. 在安装和使用期内,因广告媒体、广告画面或广告媒体的相关设备而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等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 乙方负责协议期内因安装广告媒体造成的甲方楼宇外墙损坏的维修。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3. 因甲方与房屋所有人的租赁合同解除,或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及或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全面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未使用期限内的使用费退还乙方外,尚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承担乙方楼体灯箱广告牌建设、安装费用;

  (2)承担乙方不能履行广告承揽合同造成的损失。

  七、特别约定:

  乙方使用楼宇如遇国家征收,需要拆除时,乙方应无条件拆除。甲方无须给予补偿,但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未使用期限内的使用费退还乙方。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楼宇所管辖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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