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时间:2020-11-02 15:00:29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九十四、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三条。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相关文章: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3-23

新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6-07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的格式11-30

最新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3-05

解除房屋租赁的合同范本(通用5篇)05-29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2-25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07-31

门店房屋租赁合同10-30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1-05

承租房屋租赁合同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