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承包合同

时间:2020-11-13 14:07:2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部门承包合同范文

 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部门承包合同范文

  (一)

  发包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包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 路 号 怡和山庄 小区 幢 号房屋。房屋层高为 / 米,建筑主体结构为 框架 ,建筑面积 / 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 2 年(即从 XX 年 3 月 1日起至 XX 3 月 1 日止)。

  第三条:承包价格约定

  固定租金: 前三个月每月承包价格为400元;以后的租金视经营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5%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在每个租赁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承包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包人对租赁物仅做 经营之用(经营项目必须明确、具体),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经营项目;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

  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 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15 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 300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7、 无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 15 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时间约定: 。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守约方支付租赁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满 日的,除应如数补交外,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依据为应付款按日千分之 叁 ),承租人逾期超过 15 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无 。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出租人贰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无 。

  出租人: 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二)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 承包方按_________(递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______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风险保证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被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奖励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_________。

  3、企业资产的`维护: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_%。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5、新产品开发_____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据实向发包方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_________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协商不成,应提请仲裁裁决。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三)

  发包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鉴于

  甲方基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于 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承包事项:公司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二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承包费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

  年 ),五年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承包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完毕。

  第六条 承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事项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6.1有权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聘任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建公司领导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部分人员的安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6.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由承包方出资购买的设备和资产归承包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的义务

  9.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合法用工、按期如数缴纳承包事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对公司的处罚,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偿,并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承包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合同中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延期支付的,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承包费不再退还。

  9.5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

  10.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2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

  10.3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

  10.4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十一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其 他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

  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

  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表

  发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签字)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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